国卫办家庭函〔2016〕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委于2016年在全国开展“幸福家庭”推选活动。经各地逐级推选、专家评审、官网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北京市石景山区官庆培(家庭户主姓名)等100个家庭为首批“全国幸福家庭”。
希望被命名的“全国幸福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家庭争创“幸福家庭”。各地要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充分宣传“幸福家庭”的幸福故事,引导广大家庭在“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各方面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