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精准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服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以促进计划生育转型提升、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基层机构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路径,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方式方法的根本转变,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坚持重心下移。稳定和健全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强培训,落实待遇,保证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
三是坚持精简高效。细化职责任务,明确工作链和流程图,推进服务管理精细化;整合各类信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来引领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
四是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具体目标和具体方法,便于基层操作;精简办事流程,创新特色服务,改革管理模式,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
三、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年活动的开展,推动基层网络队伍、计生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体系、工作运行机制和基础信息管理规范化,努力实现“四个一”目标,即:构建一个管理科学、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基层计生网络,建设一支岗位职责明晰、工资待遇落实、素质作风过硬的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健全一个覆盖全人群、全系统、全业务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一套流程简化、服务精准、实用管用的基层工作规范。
四、重点内容
(一)立足转型提升,推进基层计生工作网络建设规范化
1、强化基层计生行政管理机构职能。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明确职责,充实力量,履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计生办公室或卫生计生办公室(服务中心),合理配备行政工作人员,履行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原乡镇计生服务站或更名后的计划生育和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信息采集、政策兑现等服务管理职能,对应设置工作岗位。整合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咨询室),成立卫生计生室,主要负责卫生计生宣传教育、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等相关事务与群众工作。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防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管和爱国卫生等基础性工作。
2、强化基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职能。有效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乡镇级计生办或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划入辖区卫生院,卫生院增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承担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儿保健、计生技术服务、药具管理、随访服务等职责,对村级计生服务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3、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在对原计划生育机构和妇幼保健所整合后,要稳妥做好过渡期间的人员培训、岗位安置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原乡镇计生服务站或更名后的计划生育和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原则,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人员5—8 人,设置宣传教育、政策法规、信息统计、流动人口及计生协等工作岗位,明确具体职责。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至少一名专职计划生育人员或2名以上兼职人员。村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后继续保留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村(居)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可以兼任公卫项目监督、疾病防控、卫生监督信息员。
4、强化计划生育干部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基层计生干部信息库。组织开展乡村计生专职干部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基层计生工作队伍档案信息库。二是加强能力培训。市级编制基层计生工作指南和工作规范,定期举办县区乡镇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县级对乡村两级计生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乡村每月进行例会式指导培训。县级可以组织乡镇计生业务骨干到县区卫生计生部门“上挂”锻炼培训,各乡镇街道安排村专干轮流到乡镇计生办锻炼培训。三是组织评先活动。组织开展省级“百佳计生专干”、市级“十佳基层计生干部”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四是实施岗位责任制度。探索建立乡镇计生干部 “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估制、以效计酬制”等制度,实行县乡共管。推行村(居)计生专干“持证上岗,乡聘村用”体制,重点是落实岗位职责、报酬待遇。
(二)注重融合共享,推进基层计生信息管理规范化
1、全面规范信息采集流程。一是村居注重多渠道采集信息。坚持召开村组干部、乡村医生例会,做好信息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利用政策兑现、群众办事提供、入户收集、平台信息共享等方式相结合,收集辖区人口信息,村卫生计生室要确保一名人员熟练应用村居生育登记及全员人口信息在线服务平台,按时保质录入、上报各种信息。二是乡镇注重信息反馈和质量控制。落实计生工作月例会制度,指导村居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人口信息清查活动,及时更新全员信息;及时将县区反馈个案信息交于村级核对,做好平台有疑问数据清理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三是县级注重数据监控。实行卫生计生平台应用及信息报送数据质量奖惩制度,每月进行信息平台应用及数据质量评测测验。定期与公安、民政、统计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校验,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人口数据质量。
2、全面规范信息融合和共享。县级要加强与公安、人社、药监、民政、教育、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卫生计生信息系统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免疫、户籍管理、迁移流动、婚姻登记、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全员人口库数据质量。每月要向乡镇级反馈出生等个案信息。完善出生人口统计口径,坚持实数实报,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建立完善数据监测制度,定期比对分析出生分娩、公安入户、卫生防疫等信息数据。
3、全面规范信息系统应用。乡镇围绕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生育登记系统、流动人口PADIS对接平台,开展管理和服务。利用全员人口信息资源,依托现有各项业务系统,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深化信息系统应用,真正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流程再造,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效率。村居以生育登记服务系统等平台为基础,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
4、全面规范基层档案资料收集。运用信息化手段,精简基层台账、报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村级除必备的办证、政策兑现登记册等记录需要手工填写记录外,其他资料可以推行电子版本。可按“综合、信息统计、政策兑现、基础管理、宣教协会、流动人口”等类别整理档案,按县区统一规定的目录制成电子档案,按年度整理归档。
(三)突出精准施策,推进基层计生服务管理规范化
1、阵地建设标准化。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优化户外宣传环境,建设人口文化、健康文化阵地,制作实用的卫生计生宣传品,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宣传、知识普及和文化服务;利用网络、微信和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做好卫生计生宣传;围绕幸福家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村居配备必要的宣传设备,订阅报刊读物,农家书屋全面向群众开放,在人口比较集中的户外设立固定醒目的村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制定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标准,逐步实现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村卫生室配备避孕药具专用箱柜,设置避孕药具自取箱。
2、行政执法制度化。 修订《连云港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及规范》,严格依法管理,改进执法方式,推进基层依法管理规范化建设。清理各种宣传服务阵地公开的文件、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指南等内容。清理整改服务管理环节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和其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3、政策兑现精准化。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群众按政策生育。严格落实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县级按时指导基层进行各类奖励政策上报,承接乡村两级政策咨询,资料审核公示,最终条件确认等工作。乡镇做好调查取证、资料初审、合法证件审核、公示等关键环节。村居做好符合奖励对象资料收集上报,核对更新录入个案信息等工作。精准帮扶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计生家庭。
4、便民服务流程化。全面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登记服务,生育登记入库率95%以上;推行承诺制,逐步推行网上办证、便民办证,杜绝办证方面违规设置前提条件、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把关不严等行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互联网+计生服务”理念,研发网上办事模块、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拓展网上办事渠道。深入开展诚信计生和村(居)民自治活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督办、交办信访件及时办结率达到100%。健全孕情信息监测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通过信息平台,探索将婚孕前健康检查、孕情及产后随访、生殖健康检查、儿童接种紧密结合,及时准确掌握育龄群众婚、孕、育信息,分清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日常服务和管理。
5、目标管理科学化。坚持分层分线考核,科学设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把党政重视、部门协同、群众参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依法行政、政策落实等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简化考核程序,减少考核频次,开展第三方调查,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日常专项评估。 县区级每半年、乡镇级每季度要检查通报年度目标完成进度。对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和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对数据严重不实、发生恶性案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工作严重滑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步骤
(一)深入调研(2017年2月至4月)。围绕基层基础管理服务的关键环节,采取市县区联动方式开展调研,在深入研讨、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市级制定出台活动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
(二)试点推动(2017月5至8月)。各县区5月底前出台活动方案和试点方案,选择2个乡级单位、4个村级单位进行试点,对照各项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三)全面实施(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总结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在所有乡村推行,围绕重点实施内容,在具体环节上精准发力;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动态指导和检查,采取“回头看”的办法,查漏补缺。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
(四)巩固提高(2018年4月至省中期评估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基层计生服务管理规范,重点是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绩效。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地方实际的计生特色品牌。
(五)总结评估(省中期评估结束后)。组织活动年实施情况绩效评估,结合省“十三五”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期评估情况和2017年度市级目标管理考评、日常督导等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服务管理规范年活动,是促进新时期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市规范年活动在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县乡应当分别成立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督导和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本次活动全过程要坚持以县级组织为关键、乡级推进为重点、村级实施为基础,统筹部署,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同时要抓重点,攻难点,建立一批具有较高标准的示范点,以点带面。要把规范年活动与“十三五”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和先进村(社区)活动以及省级“百佳计生专干”、市级“十佳基层计生干部”评选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促进活动富有成效。
(三)强化督办考核。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督查推动,县级每季度要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通报。活动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本地区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在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推进整体工作水平提高。 对规范年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在年度各类先进单位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在年度计生目标考评中给予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