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卫办基层〔2017〕5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荐2017年度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17〕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我市今年计划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范围,推动各地立足于防治结合、健康管理和个性化签约,扶持建设一批群众欢迎接受、医务人员支持认可、形成显著社会效应的家庭医生制度示范样板。现就组织推荐2017年度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通知如下:
一、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重点领域
(一)开展个性化签约。主要包括:摸清重点人群服务需求,合理选择签约对象,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测算服务包收费及医保补偿标准,为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积累素材;提高签约率路径等。
(二)推进信息化应用。主要包括:推广应用针对家庭医生和居民的移动APP和物联网诊疗设备,引导糖尿病、高血压等重点人群自愿使用可穿戴设备,支持家庭医生提供远程服务,搭建签约居民与家庭医生交流的互动平台,为签约服务管理者提供服务质量监测、绩效考核等监管手段;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网上查询等。
(三)完善政府补助方式。主要包括: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合理制定基本公共卫生签约服务包成本价格,推动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签约人头给予定额补助等
(四)建立上下联动机制。主要包括:与上级医院加强技术协作,充分使用上级医院预留的专家号源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挂号服务,依托上级医院技术资源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引导上级医院专家到基层多点执业;开展双向转诊等。
(五)调动家庭医生积极性。主要包括:制定充满活力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将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和合理分配方式,能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等。
(六)改善执业管理。主要包括:规范家庭医生服务医疗技术准入,扩大家庭医生药品配备;探索有效的居民健康管理服务方式等。
(七)强化医保支撑。主要包括将签约服务纳入医保补偿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偿以及按签约服务人头付费等。
(八)理顺价格政策。主要包括对接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基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增设签约技术劳务性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二、推荐单位数量及基本条件
以区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推荐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所在区政府重视支持,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对一些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能够推动体制机制上的突破。
(二)中心的综合健康管理服务能力较强,人才结构合理,医疗卫生服务利用在本地区处于较高水平,社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对中心的服务有一定的依从度。
(三)中心主任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中心运行有活力。
(四)中心至少选择2个创新领域,其中“推进信息化应用”为必选领域。
三、推荐材料要求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围绕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重点领域,出台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及具体的试点实施方案。推荐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研究制定《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中心基本情况及实施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的特色优势,工作思路、主要目标、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近期工作打算,确定的重点探索创新领域等。
各区将计划出台的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及具体的试点推进实施方案,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工作方案》及《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推荐表》(附后),于4月7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市将从各区推荐单位中择优遴选,向省推荐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
附件:2017度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推荐表附件.doc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