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提升“综合查一次”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我委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检查前先告知。除依法不予公开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予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以外,所有入企执法检查都在“综合查”平台报备,并提前告知企业。
二、先扫码后检查。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须先通过“综合查”APP扫描企业标准地址码,扫码后方可执行检查活动。企业应主动申请企业标准地址码,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三、有检查必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不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请社会各界对我委“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执法检查人员违背上述承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热线进行投诉。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