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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公示 (灌南县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2024-11-04 12:10:03 信息来源:委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阅读次数: 字号:【

灌南县妇幼保健院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注销一个医疗机构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予以变更,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灌南县妇幼保健院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号:46996487832072411G1001

变更事项:注销一个医疗机构地址

变更前:灌南县新安镇扬州北路3号;灌南县新安镇常州北路136号

变更后:灌南县新安镇扬州北路3号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518-8586812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15、16号窗口),邮编:222000。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