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及申报设置相关材料,我委受理了设置“灌南县中医医院”的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灌南县中医医院
设置单位(人):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二级中医医院
选址:灌南县新安镇常州路西侧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政府举办非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内科;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 /儿科/眼科(门诊) /急诊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麻醉科﹡﹡﹡
投资总额:2361万元
床位(牙椅):200(2)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518-8586812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40、41号窗口),邮编:222000。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